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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域名成创业公司新陷阱

发布时间:2009-06-11    浏览次数:

  

  很少有行业的恶意竞争能像互联网这样快捷而便利—当一个企业无需实体产品和渠道、仅靠域名、产品名称和内容就能将自己的品牌传递给消费者时,它的竞争壁垒实际上已经低到任何心怀叵测者都可以轻易复制的地步。

  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如果人们已经淡忘几年前两个搜房网(soufun.com和sofang.com)间的较量,现在真假开心网的诉讼再次证明了这一点。5月20日,国内最大社区网站之一开心网(kaixin001.com,下称“开心网”)宣布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千橡旗下的开心网(kaixin.com,下称“千橡开心”)进行不正当竞争,要求千橡集团停止使用“开心网”这个名称,公开道歉并赔偿1000万元。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至少在道德上很容易判断孰对孰错。开心网2008年3月就已创立,当它在半年后靠“争车位”等网页游戏风靡全国时,千橡开心才刚刚买下更为简单易记的域名kaixin.com,并同样命名为“开心网”,根据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备案信息,公司名为“真开心网”。两个开心网的相似程度足以混淆不少慕“开心网”之名而来的网友的视听,有的用户甚至在看到关于诉讼的新闻后才恍然大悟:我说我玩的开心网怎么和别人的不一样?这种真假莫辨的效果显然正是千橡希望看到的。

  虽然在道义上获得众多支持,但开心网的商标尚未注册下来,这使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的诉讼要获得法律支持有一定难度。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俊介绍,如果开心网拥有商标或是著作权中的一项,以“商标侵权”或“著作权侵权”进行诉讼的成功几率便非常高。但现在双方都未获得商标,开心网起诉的“不正当竞争”是否成立主要取决于法庭对两个因素的判断,一是开心网是否算知名产品,一是千橡开心在网页设计等方面是否存在抄袭的嫌疑。这两方面的界定都比较模糊,最终结果如何取决于双方的举证情况。

  事实上,《商标法》在互联网领域的局限已经显而易见。确定网站域名已经越来越像一门艺术,不仅与用户是否方便记忆、能不能带来好的品牌形象有关,也关乎是否给投机者留下可乘之机。但无论怎么小心,仍然难以避免被抄袭。一名互联网创业人士向《环球企业家》表示,大部分网站在创立时都会申请商标,但从申请到获得一般需要两年半的时间,特殊情况下还会拖得更长;而向版权局申请著作权不仅程序复杂、成本较高,互联网产品的不断改版和变化也使其难以以某种固化版面申请著作权。在难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同时,互联网企业的崛起速度比传统产业快得多,复制成本却低得多,这意味着一个网站可能在一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声名鹊起,然后还来不及获得商标就面临着无数后来者的模仿和极少数赤裸裸抄袭的恶意竞争者。开心网的经历正是这一情况的最好注脚。在已经开始准备的《商标法》第三轮修改中,针对当前互联网现状对其进行修改的呼声尤为强烈。

  对开心网而言,一个好消息是它的官司并非没有先例可借鉴。与此相似,2007年杭州著名的社区论坛“19楼”(19floor.net)在未获得商标的前提下对域名、页面设计和内容都很相似的“假19楼”(19floor.com)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19楼”的代理律师之一、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振芳对《环球企业家》表示,这起被称为“国内网络域名胜诉第一案”之所以能成功,在于注册时间先于“假19楼”4年,而且后者的抄袭迹象非常明显,更重要的是,经过长达六七年的培育,“19楼”在江浙地区的知名度已经非常高,“即便是没有注册好的商标,但它的知名度已经赋予其对这个名字的使用权利”。

  比较而言,开心网要想赢得官司比“19楼”更困难。无论这场纠纷是炒作还是维权,再次提醒了人们相关的法律必须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已然乱象丛生的中国互联网业仍需更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