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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09-05-14    浏览次数:

   工信部近日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也是工信部首次针对目前通信行业、互联网出现的网络安全现象提出的具体应对政策。

  值得注意到是,这一《办法》提高了木马病毒在安全事故中的预警级别。据《办法》规定,“涉及全国范围或省级行政区域的大范围病毒和蠕虫传播事件,或单个木马和僵尸网络规模达100万个以上IP,对社会造成特别重大影响”,以及“发生涉及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重要门户网站的网页挂马事件,受影响网站用户达100万人以上,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均为一级(红色)预警信息。

  据悉,《办法》将信息安全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共四级。预警信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据规定,一旦遭遇上述事故在内的一级预警信息,信息报送单位应于2小时内向通信保障局及相关通信管理局报告,同时抄送中国网络安全管理中心(CNCERT)。